我公司于2020年11月接受法院委托,对**陶瓷有限公司设备及厂房损坏是否因暴雨、暴风、雷击、冰雹造成进行鉴定,并鉴定因果关系参与度;如厂房、设备是因暴雨、暴风、雷击、冰雹造成,则对厂房是否需要进行重建或修复,设备是否全损或修复进行鉴定;如厂房需要进行重建或修复,设备达到全损或修复,则对其重建或修复、全损或修复所需价值进行鉴定。因该案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标的损坏情况及损失金额争议较大,我公司多次与委托法院沟通,并在委托法院主持下对由原、被告双方及我价格评估公司均在场的情况下对存在争议的设备厂房损失问题进行现场质证,效果良好,后期出具的价格鉴定意见书被委托方采纳,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价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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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2024-11-27 本文被阅读 3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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